测试介绍
20161月,工信部联合其他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联合部长令第32号,即中国 RoHS 2.0)。 中国RoHS采用两步走的工作思路,第一步对《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仅要求声明其中的有害物质信息,即遵从标识要求标准; "第二步"则对进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标,按照相关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
202406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202414号公告,批准了 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第1号修改单》,正式将4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DEHPBBPDBPDIBP)纳入中国RoHS管控清单,并将在20260101日强制实施。




管控范围及要求

管控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不适用于我国的港、澳、台地区。但在我国港、澳、台地区生产、在中国大陆销售的电器电子产品应满足《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管控要求:

物质

限值(以均质材料计,wt%

(Pb)

0.1

(Cd)

0.01

(Hg)

0.1

六价铬(CrVI)

0.1

多溴联苯(PBB)

0.1

多溴二苯醚(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DEHP)

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0.1


测试能力

覆盖类型: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材料

覆盖标准:GB/T 26572(配套GB/T 39560系列标准测试方法)


测试周期:5个工作日左右

测试报价:需根据产品特性、测试需求综合考评。可来电咨询:400-003-0500

测试设备:部分设备展示如下图 (了解更多设备/测试能力,可咨询在线客服


测试优势

CNAS/CMA授权实验室,实验室质量体系符合ISO17025要求

拥有众多先进仪器设备,测试数据准确可靠。

实验室具备综合能力,技术专家团队实践经验丰富,可为检验、鉴定、测试及认证领域提供一站式服务。

适配产品

日常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

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使用的电力,包括小型和大型家电,IT和电信设备和消费品,如收音机,电视机,摄像机和音响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