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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是依法成立的、具有完善管理体系的独立、公正、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深圳安博鹏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安博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安博检测有限公司均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子公司均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特作如下声明:
       1、我司检测工作依据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5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RB/T 215-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准确。
       2、我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系对所承检样品进行的独立、公正、准确的检测,独立于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我司确保该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3、我司及检测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遵守质量体系中的相关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我司始终不渝地坚持诚实信用的工作原则,坚持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为客户保密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作业程序、检测规程和标准,杜绝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5、我司从事的检测标准的技术开发及相关信息咨询不与相关的检测活动相关。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6、我司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不参与任何可能对其独立判断和检测工作诚实性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不与检测活动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威胁、诱骗或者利用欺诈的手段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或不客观报告数据和结果。
       7、我司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津法规的规定,保守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同时,我司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切实保护客户商业秘密,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未经客户授权和实验室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有关客户的资料、样品以及检测结果或结论,更不能用于本公司科技开发和技术转让。
       8、我司对向委托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并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755-26066544